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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運真的多舛,尤其是我的左眼。

 

第一次劇烈傷害是在大胖結婚那天,明明當天出發前才戴的隱形眼鏡,到台南時竟紅的彷彿我背上應該要有個團扇」1.標誌一樣。隔天回台北才由醫生告知:「瞳孔破皮。」

 

幹!那是三小!?

 

再一次的劇烈傷害,是被芋頭哥詐騙到基隆沙灘玩水。陽光、空氣、小沙灘,縱然多了許多海帶跟浮游生物,依然是個還ok的海邊之行,壞卻壞在芋頭家的淋浴設施。窮人就是窮人,看到複雜的蓮蓬頭甚是手足無措,一陣手忙腳亂之後,水注終於疾射而出(咦?),第一次帶的隱形眼鏡無法承受如此強烈的衝擊,順勢破片了,這次不只背上有團扇標誌,感覺功力有向上提升至萬花筒之勢。

 

經歷上述兩次的誘發,我的左眼有了蜘蛛絲,也就是所謂的「飛蚊症」,自此之後,生性俗辣的我自是寶貝我的左眼,不是打球不戴隱形眼鏡!翻農民曆發現不適宜也不戴!總而言之,及是大大縮減使用隱形眼鏡的次數避免增加眼寶貝的負擔。

 

在我如此愛護左眼的情形之下,她卻又遭受到無情摧殘之時,就不要怪我球品不好了,所以,廳外的,我只說了:「走開啦。」2.算是對你很客氣了,真的!不信你去問「大舌頭」那位。

 

 

 

註1. 老答案,去給我翻火影忍者!

註2. 老子昨晚打球被戳到左眼,沒錯!又是左眼!!就是這麼一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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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示申周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